⽥径规则与裁判法(新)
⽥径规则与裁判法
裁判员必须做到:1、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,加强岗位责任制;
2、执⾏裁判⼯作时,严肃认真、公正准确、谦虚谨慎、团结协作
裁判长:径赛裁判长、⽥赛裁判长、全能裁判长、外场裁判长、检录裁判长
径赛
⼀、径赛的赛次:预、次、复、决
⼆、跑道测量
1、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⽶,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。内、外突沿⾼约5cm,宽⾄少5cm。
2、跑道计算线:第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,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,若没有内
突沿,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。
3、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⾄终点线的后沿。
4、400⽶及400⽶以下各项径赛,分道⽐赛,每条分道宽1.22±0.01⽶(包括右侧分道线),分道线宽
5cm。800⽶、4×400⽶接⼒为部分分道跑(过抢道标志线后切⼊⾥道)。1500⽶以上为不分道跑。
5、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⼤不得超过1%,在跑进⽅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‰
三、起点⼯作
1、发令协调员:
(1)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。
(2)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⾏职责的情况。
(3)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,确认有关计时员、检查员、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,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
程序。
(4)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